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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世军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1-01-21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赵世军决定逮捕

  西藏自治区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赵世军(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世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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