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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名下车辆强制扣押

发布时间:2021-02-2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李军委)2月24日下午,兴平法院执行法官强制扣押“老赖”赵某某名下车辆,涉民生案件执行取得又一战果。

  2019年7月,许某某用挖掘机给赵某某干活,有16000元未支付。许某某多次催要,赵某某以种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许某某向兴平市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在法官反复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赵某某承诺在2021年1月31日前付清欠款。不料,赵某某又一次食言,未履行自己的承诺,许某某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传唤赵某某,其拒不接电话,沦落为人人可憎的“老赖”。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赵某某名下的轿车档案,但未能实际扣押。2月24日下午,已临近下班,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获知赵某某名下的车辆在西吴镇市场门口停放。执行法官立刻赶赴现场,数次拨打赵某某电话,均拒不接听。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执行法官积极联系拖车,在晚上20时将该车辆强制拖回。执行干警虽然饥寒交迫,但能扣押“老赖”车辆,兑现胜诉权益,他们无怨无悔,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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