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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广生涉嫌受贿、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1-03-29  来源:高检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广生涉嫌受贿、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河北区政府原副区长刘广生(副局级)涉嫌受贿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广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广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武清区规划国土局副局长、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武清区副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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