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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这一举动感动被执行人,之后结局完美......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许家浚)“我愿意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今后一定做一名诚信守法的人”,近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成功执结一件拖欠已久的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朱某2015年-2020年间因拖欠供热费,被延吉某供热公司诉至法院,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被告朱某于2020年11月前清偿供热费5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朱某一直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延吉某供热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朱某无动于衷。法院通过网络查控,亦未发现朱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执行不能。

  但案件转机来的就是那么突然。执行干警在一次前往被执行人住处调查时,恰巧遇到腿部受伤的朱某前往医院就医,因其行动不变,执行干警便热心帮助其前往医院,被执行人深受感动,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原来朱某认为由于供热不好,自家温度不达标,虽然供热公司按照30%进行收费,但仍旧心有不甘,即使有履行能力,却也不想钱掏的这么“憋屈”。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讲明消极履行的不利后果后,被执行人主动提出履行,使得长期拖欠的供热费得到履行。

  法官提示:在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中,虽然热用户认为供热不达标,但如果不能提供按检测热用户室内温度实施程序进行测温的测温记录,以及是否因热力公司造成的温度不达标责任界定等有效证据,热用户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应当履行缴费义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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