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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追债8年无果 法院调解得偿所愿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杨蕾)常言道: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总会发生借钱却还不上的例子。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3年原告于华(化名)是被告通化某实业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畅,当时公司的经理王秋(化名)找到于华,以公司名义向其借钱,并承诺满一年肯定支付本金及利息。但是事情过去一年之后,该公司却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始终拖延还款时间。于华要款8年,该公司却分文未还。直至2021年3月于华拿着诉状到二道江区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偿还所有款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日,二道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于华与该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承办法官曹桂香事前积极了解案件情况,审理过程中积极为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解,并充分地分析了案件的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在约定时间给付欠款。

  本案不仅维护了当事人于华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帮助其解决积压已久的“心病”,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我们的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中,都会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同时,法官提醒各位居民,要增强法律意识,积极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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