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全会《决定》关键词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夫妻“闪婚”“闪离” 退还八万彩礼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院讯(李军委)结婚仅一月余,夫妻关系便急剧恶化,双方对簿公堂,唇枪舌战,互不相让。近日,在兴平法院西吴法庭肖志远法官多次劝导下,双方情绪缓和,达成离婚和解协议,现场退还了彩礼及首饰等。

  2020年10月,在朋友的介绍下,年近四十的胡某某与同龄男子张某相识相恋。两个月后,他们决定“闪婚”,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携手跨进婚姻的殿堂,开启新生活,对未来充满期待和憧憬。也许他们缺乏感情基础,也许他们了解不够,婚后夫妻争吵不断,甚至拳脚相加,双方渐渐形同陌路,夫妻感情频临破裂。胡某某在无奈之下,向兴平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肖志远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谈话,了解案情后,确定夫妻关系破裂,决定调解结案,防止矛盾恶化。肖志远法官适时采取“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方法,耐心讲解与彩礼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世俗人情,希望双方能互谅互让,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开始自己的新生活。经过几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离婚和解协议,胡某某退还张某某彩礼80000元、金项链1条、金戒指1枚、金手镯1只,并现场履行完毕。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