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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丈夫转给女性朋友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3-01-16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原告张女士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张女士偶然发现丈夫李某通过微信给赵女士分多次转账共计2万余元。气愤之下张女士将林女士列为被告、李某作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林女士返还钱款。证据显示,李某向林女士微信转账50余次,共计2万余元。原告张女士、被告林女士、第三人对转账钱款的来往原因做了激烈辩论,矛盾激化。

原告诉称:2万元的转账款,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李某未经同意的转账,是侵害了自身财产权,并且违背公序良俗,被告林女士应退还钱款。

  被告赵女士辩称:2万元的转账款是李某拖她办事的钱,二人之间是正常的金钱往来,同时自己也给李某转过钱。

  第三人李某陈述:2万元是与朋友的正常金钱往来,500元是随礼的钱,20元是凑个吉祥数字。但原告张女士私自查看,获取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转账流水,这种证据不应被法庭采用。

  经法院调查核实,征得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但原、被告争吵不断,第三人火上浇油,案情陷入焦灼。法官释法明理,做好思想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2万元转账系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转款一半1万元,返还给原告。

  (作者:王健龙 作者单位: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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